您当前的位置 : 主页 > 新闻中心 >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电 话:18912644119

联系人:顾经理

邮 箱:jsgongan@163.com

地 址:江苏省常熟市辛庄镇杨园杨中南路1号

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是怎样划分的?

2022-04-30 15:51

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是怎样划分的?

1、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,同一区间的吊顶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,可合为一个防护区

2、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: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㎡,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

3、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: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㎡,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

防护区设置:

01、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

02、防护区入口处的正上方应设灭火剂喷房指示灯,入口处应设声、光报警器

03、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音报警器,必要时,增设光报警器。应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。

04、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.5小时,吊顶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.25小时。

05、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,不宜低于1200pa。

06、防护区应设泄压口,泄压口一设在外墙上,七氟丙烷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2/3以上

07、喷放灭火剂前,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

08、防护区的最低温度不应低于-10℃